你还以为品牌设计就是VI吗

      一直以来,大众传统认知中的品牌设计是一套引人注目的VI。但事实上,无论是VI、LOGO还是包装等等,其实都不过只是品牌概念的呈现方式和表现手法。而关于品牌设计中创造品牌核心理念这件事大家并没有太多的认知,所以今天就为朋友们介绍一下在品牌设计作品集中可以包含什么类型的项目。

      什么是品牌?品牌的定义是什么?这是我们想要学习品牌设计专业最先应该了解的问题。

      想必大家都知道品牌的英文是Brand,“Brand”这个词来源于古挪威语Brandr,意为燃烧,古时的火炬被用于家具和陶器等物品的印刻标记,并永久地将识别标记刻在奴隶和牲畜的皮肤上,后来火炬被铁标牌所取代。因其与工匠产品相关,最后被协会认证为品牌的含义。

      后来,到1980年,牛津词典对品牌的定义表明:品牌从本质上是引人注目的,它们的作用是创造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或者将概念再度简化,所谓品牌就是立足于人们脑海中的产品或者服务,它深深影响着消费者们的理念和行为。

      到了真实的商业设计环境中一套较为完整的品牌设计系统流程是这样的:

      从起源历史——解词释义——学术理念——商业理念四个角度进行粗略的解读后不难发现,视觉系统确实在品牌设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不是起到最核心作用的因素,换句话说VI重要么?确实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那么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

      品牌核心概念。

      与商业设计不一样的是我们在创作作品集的时候没有甲方要求,没有创作性质的限制,有绝对自由的发挥空间,这就使得我们的创作有条件能够被拉升至另外一个层次:概念设计。

      所以往往有人和我说想要为一个产品或者现有的实物做一套品牌设计时我都会告诉他:如果在作品集中选择这么做是可以的,但可能会错失一个机会,一个向考官同时展示你的思维能力和设计能力的机会,而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思维能力比技法能力更能获得考官的青睐!

      品牌设计作品集可以包含什么项目类型?

      说句较为夸张的话,万事万物皆可为品牌化。例如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品牌,所以才会有近两年自媒体不同领域vlogger的走红;行为可以是品牌,意识可以是品牌,品牌可以是品牌,重点在于,是什么品牌?什么领域的品牌?作为一个品牌在探讨什么领域的问题?

      一个品牌的商业价值=产品功能价值+产品精神价值,其中精神价值变得越来越重要,也是你能够征服考官和消费者的关键。有同学会问,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做视觉系统设计呢?

      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具有结构和组织性的表达方式去传达你的理念,例如包装的本质意义就是让产品价值变得清晰明确,让你的受众群更容易去理解和接受。

      你创立品牌的理念和初衷是什么?想要表达和探讨的是什么?其次才是你的视觉表现是否有张力,技法是否足够成熟?

      综上所述,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项目,纯艺也好,空间也罢,VI也完全OK,只要你的理念切入点足够独到,理念足够打动人,加上视觉感强烈的表现形式,就是一个好的品牌设计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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