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涉及的基本概念



       项目的立项的基本程序是: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书,现将三者的基本概念解释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 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在前一阶段的项目建议书获得审批通过的基础上,通过有关的资料、数据的调查研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工程、环境等进行最终论证和分析预测,从而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议的可行性意见,为项目决策审批提供全面的依据。

       三、立项申请书

       立项申请书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决策层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拟建项目的决策许可,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子公司申请项目两种方式:

       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向集团公司提交项目申请书。

       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子公司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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