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审核


项目意义


项目投产后将能带动引进台湾、香港的中游、下游同业厂商带着资金前来投资,成为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尖子企业,弥补解决目前园区中游、下游、深加工、精加工的再生资源产业链断层的问题,激活相关产业,大大的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和地方财税收入,为内江的发展及社会繁荣做出贡献。


报告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提高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条);

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


合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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