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报告由谁来评估?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建设投资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项目申请报告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1)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
(2)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作用。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咨询机构评估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
(1)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2)项目对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
(3)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
(4)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5)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6)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
(1)符合国家补贴资金的安排原则;
(2)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3)项目的主要建设(研发)条件基本落实;
(4)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方向;
(6)符合项目公告或通知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