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可回收的能量一般有哪些?

  工业可回收的能量大体分为三类:

  (一)可燃性余能

  即可作为燃料利用的可燃物,包括排放的可燃废气、废液、废料等。例如,放散的高炉气、焦炉气、油田伴生气、炼油气、矿业瓦斯、焦黑尾气、纸浆黑液、甘蔗渣、木屑、可燃垃圾等。

  (二)载热性余能(即余热)

  余热包括排气、产品、物料、废物、工质所带走的高温热以及化学反应热等。例如,锅炉和窑炉的烟道气;燃汽轮机和内燃机的排气;焦炭、钢件、水泥、砖瓦、炉渣的高温热;冷凝水、冷却水、放散热风等带走的热以及排放的废气热等。

  (三)有压性余能(即余压)

  余压是指排气、排水等有压流体的能量。例如,水电站坝顶溢流,高炉炉顶有压排气,压力较高的蒸汽,管道中的高压水流等。

  (四)可以重复利用的有效能量

  有效能量是指为达到某工艺要求时必须消耗的能量。可是有些已经利用过的能量还可重复再次利用,如作为有效热量的高温钢材、赤焦、蒸汽、热水、物料等带出热的再利用都属于有效能量的再利用。

  余能回收的原则:

  余能回收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一)余能的回收利用,应当建立在提高现有设备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如依靠回收损失能量来减少能源消耗是本末倒置的不合适的做法。

  (二)余能的用途应优先考虑在本工序和本设备上就近利用。

  (三)余能资源的选择和回收利用方式的确定要落实到余能回收利用的效果上。

  (四)余能回收利用一定要讲究经济效果。即要考虑节能与附加投资的关系,煤节约一吨标煤的投资一般不要超过600元左右。另还要注意有利于改善和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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