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如何能避免被老东家“秋后算账”?
之前网易发表的《网易公司关于前员工唐岩违背职业道德的声明》一文指责唐岩在网易工作期间涉嫌违反竞业协议、利益输送和生活作风有问题。
而实际上,这也并非是一场完全的突袭。根据陌陌向SEC提交的招股书,去年11月份网易的子公司“网之易”已经向唐岩发出律师函,称唐岩2011年7月份创办陌陌,8月份发布陌陌 App,9月份才从网易离职,因此同时违反和网易的工作合同与竞业协议。
这份招股书同时还显示,为唐岩辩护的李甬,不仅仅是陌陌的早期投资人,而且是陌陌的联合创始人。在李甬的辩护信里面,也不得不承认,“唐岩在第二件事的流程上不是没有瑕疵的”。
所以问题来了,现在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上一份工作是在BAT等大公司;一些未上市的创业公司也会遇到核心员工离职创业的事。所以处理竞业条款时,双方都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法律风险,避免在创业之后被老东家秋后算账或是避免核心员工突然离职造成巨大损失。对离职问题,双方都应做好充分准备。七八点股权架构师杜国栋律师,给了大家一些建议。
在中国法律环境下,竞业限制包括任职期内和离职之后两类。2005年李开复从微软离职到谷歌、遭到微软起诉,属于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对于创业者来说,离职之后的竞业限制,威胁更为急迫。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可以限定员工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同类产品或业务,员工者如有违反,应该如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你准备离职创业,
需要注意:
你是不是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掌握商业秘密。如果只是普通员工,公司无权竞业限制。
公司有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没有签订,用人单位也无权追究劳动者责任。
竞业限制的期限有没有超过2年,如果你离职2年后才经营同类业务,那么公司也无权干涉。
公司有没有向你支付了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中应当规定补偿金,弥补劳动者被限制工作的损失。如果没有约定补偿金,或者约定了但没有支付或足额支付,公司都会不能再限制你。
如果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按照协议约定,你应该赔偿多少。如果明确约定了赔偿金额,而你的新创业,收益远大于赔偿金额,你也可以只将赔偿当作创业的成本之一。如果赔偿的金额是公司的损失,如果公司没有损失或者损失很小,你需要赔偿的也就不多。如果赔偿的金额是你违反竞业限制的收益,那可能会比较麻烦,你创业的收益可能会被赔偿给公司,不过赔偿如果远高于公司的损失,你还可以要求法院酌情调低。
另外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就打算兼职创业。这种现象现在非常多,很多员工在大公司的时候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一个产品,然后观察市场反应或者找投资人,一旦有比较好的反响拿到天使投资甚至A轮之后再全职出来创业。
需要非常注意任职期间的合同限制:
你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这些高管职务,如果担任这些职务,即使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按照公司法,仍然不能参与经营同类业务,也不能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如果你不是高管,那么需要看公司有没有与你签订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或者公司内部有没有关于保密的规定,保密的范围包括哪些信息和技术。你在兼职创业时,尽可能不要使用保密范围之内的信息。某些信息和技术虽然公司认为是秘密,但实际上外界已经公开了,使用这些信息和技术则没有问题。
兼职创业时最好不要过早成立新公司,否则可能会被公司认为你同时与新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公司有权以此为由起诉你和新公司。
最后一个问题仍然是赔偿问题,你需要注意跟公司有没有约定明确的赔偿方式,并将赔偿视为你兼职创业的潜在成本,衡量你的收益能否负担这个成本。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即使创业者和前东家出现冲突,因为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方式,公司虽然要求你赔偿公司实际损失,但是公司因你兼职会发生多大的损失,公司往往很难证明。
这个时候你到底会不会惹上官司,到底会被要求作出怎样的补偿会取决于你前东家的行事方式。被跨省、陷入口水还是赔点小钱,只在你前上司的一念之间。
马云在阿里巴巴离职员工大会曾说:
阿里和阿里人谁都不欠谁的,大家是有缘分,在座肯定有一些人离开时是难过、郁闷的,因为阿里带给你理想、快乐,也会有沮丧。
但是同时彭蕾也提醒离职创业者,阿里巴巴不会投资你们,因为:很多阿里人出来创业做的事情和阿里密切相关,有些离开的同事创业,通过走捷径,拿到本来拿不到的资源。这让我很难过。平台上有很多界限好像要划清,但无法划清,所以我们干脆采取了相对保守的态度。
作为创业者,当然要在法律上做好准备,防止被前东家秋后算账。同时在道德上也要守住底线,毕竟公司的是公司的,个人的是个人的,离职创业是要转化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公司给你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