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同为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十分重要的决策依据和支持材料,都是对项目进行的全面综合分析论证,那么二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定义

       项目建议书是对拟建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从客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看其是否符合国家长远规划的方针和要求,同时初步分析建设项目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进一步投入人力、物力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从总体上看,项目建议书是属于定性性质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所进行的,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形成的项目前期审批的基础文件。一般来讲,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定量分析。

       区别

       1、研究任务不同

       项目建议书是初步选择项目,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则需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否定该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基础资料依据不同

       项目建议书是依据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的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可行性研究除把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研究依据外,还需把文件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作编制依据。

       3、内容繁简和深度不同

       两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大体相似,但项目建议书不可能也不要求做得很细致,内容比较粗略简单,属于定性性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则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充实补充,使其更完善,具有更多的定量论证。

       4、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

       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一般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误差准许控制在上20%,可行性研究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比较详尽精确的计点,误差要求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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